屏東房屋借款-綠電3年半推廣6.3億度 台積電認購4億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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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黃雅娟台北8日電)綠電認購於106年底完成階段性任務,3年半共推廣6.3億度電,光是台積電就認購4億度,稱得上是「綠電認購王」。

去年推出的再生能源憑證,「綠電分離」讓環境效益可以被交易,至106年底已發出1.5萬張。

經濟部自103年7月起推行「經濟部自願性綠色電價制度試辦計畫」,自願認購綠電的用戶,可以1.06元的附加費率,一次以100度為單位,統計至106年12月底,共認購6.3億度電。

根據能源局統計,103年認購量為434萬5000度,自願揭露名單中第一名使用戶是日月光,總共使用310萬度;104年為1億5636萬9100度,105年為2億7028萬400度,認購第一名都是台積電,認購度數分別為1億度、2億度。

106年統計至12月28日止,綠電認購總度數為1億9940萬4300度,台積電仍以認購1億度居冠。而再生能源基金補助躉購費率與綠電價格中間的差價,105年的13.11億度綠電就花費41億成本補貼。

每年綠電認購度數是以去年綠電發電度數作為基準,106年可供認購的綠電13.11億度,早已經在105年就併網使用完畢,也引來外界認為綠電認購的附加費率是「香油錢」、或是「綠電不純」等非議;且認購綠電若在當年度未使用完畢,不展延、不計價,並無強制力,僅為鼓勵性質。

台電表示,原本的綠電認購計畫傾向個人節能環保的象徵,或者是業者購買後獲得認購證明,在門口掛出綠電認購證書;但是電業法修正後,綠電業者可以自行售電。而因應電業法要求降低碳排係數,「最低的就是再生能源」,綠電認購制度落日後,由再生能源憑證交易接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