屏東小額借款-勞基法修正 商總: 雖不滿意,還可接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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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院院會今(10)日三讀修正通過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,包括鬆綁7休1、每月加班時數得延長到54小時等內容。針對此次《勞基法》修正案,全國工總秘書長蔡練生說,加班彈性增加,對企業、勞工來說都是雙贏。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賴正鎰則表示,對於政府與立院魄力給予肯定,終於在農曆年前結束一年多紛擾,對修法結果「雖不滿意,還可接受」,因為「不再與民意背道而馳」。

立法院經18小時不斷電徹夜表決,今三讀修正通過勞基法部分條文,除勞工團體批評勞基法修惡,工商團體對最後版本也有抱怨,批評加班時數上限未全面鬆綁至每月 54 小時,加班費計算高於2倍,均與工商團體主張不同。

據中央社報導,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秘書長蔡練生接受訪問時說,過去勞基法彈性不足,造成企業很大困擾,尤其是7休1部分,如果需出差到美加、歐洲,不可能7天就回來,得以讓勞工休假,法律規範明顯跟現實脫節。

蔡練生指出,「沒有雇主喜歡讓勞工加班!」當雇主遇到生產旺季時,必須短期間內增加產能,跟時間賽跑,在不得已情況下才需勞工加班因應,但過往勞基法對加班、休假規定彈性低,因此,雇主只好另聘人手因應,使得企業成本增加,勞工也無法靠加班增加收入,對整體衝擊大,很多中小企業甚至因此關門大吉。

蔡練生表示,勞基法相關規定雖然放寬,可延長工時每個月最高54小時,跟之前相比好很多,54小時也不會造成過勞;其實對企業來說,「加班才是壓榨雇主!」雇主都是不得已才為之,勞工反而有更多加班機會,提高所得。不過,修法後,仍有每3個月138小時上限,總時數沒有增加,彈性還是不夠寬。而7休1同樣是經勞動部指定行業才能鬆綁,僅有限度放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