起訴書指出,今年1月3日下午2時許,許翁搭乘長榮航空香港飛往台灣的班機途中,當時因餐點、返回座位問題,許翁先是攻擊一位空服員,張姓事務長、楊姓空服員見狀前往協助安撫,他又用右腳踢楊姓空服員,導致她右手有5公分瘀傷。
當天下午3時17分該班機降落桃園機場,機組員隨即通知航警局到場處理,沒想到許翁拒絕離開機艙,與李姓航警發生推擠、拉扯,過程中許翁還以左手掐住李姓航警脖子、不斷飆罵「三字經」,最後仍被航警制伏送辦。
桃園地檢署審理後,認為許翁行為同時觸犯刑法傷害、對依法執行職務公務員施強暴、侮辱依法執行職務公務員等罪嫌,全案審結,今從重依對執行職務公務員施強暴罪嫌將他起訴。